实验室化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的购买
1.剧毒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爆炸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购买程序合规。此类危险化学品购买由学校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统一购买。使用者提出申请,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经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处长审批通过,报公安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后,向具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
2.危险化学品要向具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从外单位获取管控化学品。
二、化学试剂的使用和存放
1.实验室内化学品建有动态使用台帐。建立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目录,并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或安全周知卡,方便查阅;定期清理过期药品,无累积现象。
2.制定危险实验应急预案并上墙或便于取阅,实验人员熟悉所涉及的危险性及应急处理措施。
3.做好有毒和异味废气的收集和防护。对于产生有毒和异味废气的实验,在通风橱中进行,并在实验装置尾端配有气体吸收装置;配备合适有效的呼吸器。
4.试剂药品有专用存放空间并科学有序存放。
(1)应通风、隔热、避光、安全;有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
(2)易泄漏、易挥发的试剂保证充足的通风;
(3)试剂柜中不能有电源插座或接线板;
(4)化学品有序分类存放,试剂不得叠放、配伍禁忌化学品不得混存、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
(5)配备必要的二次泄漏防护、吸附或防溢流功能设施;
(6)实验台架存放化学试剂要有挡板防止掉落。
5. 化学品标签应显著完整清晰
(1)化学品包装物上应有符合规定的化学品标签;
(2)当化学品由原包装物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包装物内时,转移或分装后的包装物应及时粘贴学校印发的“试剂(溶液)标签。
(3)化学品标签脱落、模糊、腐蚀后应及时补上,如不能确认,则以废弃化学品处置。
三、管控类化学品的管理
1.第一类易制毒品实行“五双”管理制度;
2.剧毒品配备专门的保险柜并固定,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剧毒品使用时须有两人同时在场;剧毒品处置建有规范流程。
3.爆炸品单独隔离,限量存储,使用、销毁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执行。
4.麻醉品和精神类药品储存于专门的保险柜中,有规范的领取、使用、处置台账。
5.申领流程:凭审批单(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办事指南- 常用下载-化学试剂管理-特殊化学试剂申领表),经本单位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领导审批后方可领取。
四、实验气体的管理
1.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实验气体,建立气体钢瓶台帐,按要求统一申领。
2.气体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要求。
(1)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须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地面平整干燥;
(2)配置气瓶柜或气瓶防倒链、防倒栏栅;
(3)无大量气体钢瓶堆放现象;
(4)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氧气和可燃气体不宜超过一瓶,其他气瓶的存放,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
(5)气体钢瓶不得放在走廊、大厅等公共场所;
(6)涉及剧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合适的监控报警装置等,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
(7)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混放;
(8)有专人管理和记录。
3.存有大量惰性气体或液氮、CO2的较小密闭空间,防止大量泄漏或蒸发导致缺氧,需加装氧气含量报警装置。
4.气体管路和钢瓶连接正确、有清晰标识。
(1)管路材质选择合适,定期进行气体泄漏检查,破损或老化及时报修;
(2)存在多条气体管路的房间须张贴详细的管路图;
(3)有钢瓶定期检验合格标识(由供应商负责);
(4)未使用的钢瓶有钢瓶帽;
(5)钢瓶中的气体是明确的,无过期钢瓶;
(6)使用过程中要正确使用并确认“满、使用中、用完”三种状态;
(7)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气瓶总阀。
五、化学废弃物的处置管理
1. 化学废弃物由具备资质的单位(企业)签约处置。
(1)化学废弃物包装严密,按要求定期送交学校暂存库;
(2)化学实验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混放,不得向下水道倾倒废旧化学试剂和废液。
2.使用学校统一印发的废弃物标签,注明废物类别、危险特性、主要成分、产生部门、送储人、日期等信息。
3. 无法继续使用的化学试剂报废处置由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负责。必须将剧毒品、易制爆品(爆炸品)单独存放,固体与液体、有机物与无机物、强酸与强碱、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存放。
4.实验产生的废液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处置,使用废液分类容器。
(1)对化学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与存放(应避免易产生剧烈反应的废弃物混放)、贴好标签;
(2)实验室内无大量存放现象;
(3)实验废弃物存放点位置合适无干扰、标签信息清晰、大桶存放时不能超过容量的2/3;
(4)对于危险性大的废弃物,要独立包装,标签信息明确;不能混合,尽量原瓶装,加贴废弃物标签。
六、使用学校印发的统一的试剂标签。
1.标签信息包括名称、浓度、责任人、日期、储存条件等;
2.装有配置试剂、合成品、样品等容器上标签信息明确;
3.无使用饮料瓶存放试剂、样品的现象;如确需存放,必须撕去原包装纸,贴上统一的试剂标签。
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本制度于2019年10月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