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医科大学委托,对大连医科大学肿瘤中心科研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70900538)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9月14日起至2017年9月21日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9月26日北京时间14:00 。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第1受理区,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