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制定《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方案》并于6月1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结合学校实际,就2026年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摸清家底,深化盘活利用,完善科学管理”为目标,进一步摸清资产底数,多途径盘活利用,深度挖掘资产潜能,强化资产规范管理,建立盘活长效机制。
二、清查基准日
以202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三、清查范围
1.学校本部各党政管理机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群团组织、教学科研机构和教学教辅机构(以下统称“各单位”)。
2.此次资产清查范围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全校资产清查工作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分为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6月2-4日)
研究制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方案。
(二)自查阶段(6月5日-6月23日)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利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通过校园门户-资产管理登录)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将清查盘点结果录入系统,并打印、核实、签字后上报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三)审核汇总阶段(6月24-30日)
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审核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汇总明细表。
五、组织实施
各单位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各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第一责任人,资产管理员为联络人。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清查盘点工作,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克服困难,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2.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动员、培训、宣传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严格执行清查结果签字确认制,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求。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弄虚作假,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流失、浪费,确保查得清楚透彻、用得安全规范高效。对于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依法处理。
联系人、联系电话:孙晓禹 86110174
马晓杰 86110235
刘 妤 86110097
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