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省〔2026〕39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2.压实安全责任,落实责任体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将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实到人,确保安全责任“最后一公里”落地见效;对共建共管实验室,要明确牵头主体,厘清责任边界,杜绝管理真空。
3.健全管理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持续完善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制度,加大资源投入与条件保障,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强化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新工艺、新兴交叉领域等危险实验活动的风险评估,并做好风险辨识、评估过程及管控措施的全程记录。
4.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安全能力:要将安全宣传培训贯穿教学科研全过程,培育深厚校园安全文化,通过常态化、多元化培训提升师生风险辨识、规范操作及应急处置能力,尤其做好初次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准入教育与应急培训,并做好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的规范记录。
二、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整改
1.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与整改
各单位根据前期《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的工作方案》要求(https://whpaqgl.dmu.edu.cn/info/1177/1883.htm),持续推进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工作。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确保隐患动态清零、闭环管理。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具体自查依据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1)。
2.建立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
各单位要组织各实验室全面梳理所涉及的重要危险源及其主要风险,结合实验活动实际,分类识别风险并制定管控措施,填写《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附件2)。该清单由实验室填报,一式两份,分别由实验室和所在二级单位归档留存。
在此基础上,各单位需汇总形成《二级单位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汇总表》(附件3),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2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与Excel电子版一并报送至邮箱dmuzcysysaqglc@163.com。
重要提示:该风险清单将是教育厅对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调研的重点内容,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二)学校督查
学校将于6月5日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自查整改落实、风险清单建立等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限期落实。
(三)教育厅重点调研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省属高校实验室开展专项调研。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视情况对相关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附件2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附件3 二级单位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