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实施办法》、《大连医科大学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试行)》和《大连医科大学采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提升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结合学校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和绩效目标,学校将组织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前可行性论证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论证审核范围
1.申请购置单价或者批量价值(同类产品累计)1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申请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可行性论证,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前可行性论证备案表》(附件1),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备案。
2.申请购置单价或批量价值(同类产品累计)10万元(含)至50万元的固定资产,由申请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可行性论证,填报《固定资产购置前可行性论证审核表》(附件2),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负责审核。
3.申请购置单价或批量价值(同类产品累计)50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由申请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初步论证,填报《大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前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3)的一、二部分,由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组织再论证。
4.此通知中的固定资产含设备、家具和用具、文物和陈列品等。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购置项目论证工作,相关表格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完整。
2.请各单位根据采购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3.论证审核有效期为2年。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固定资产购置前可行性论证备案表》、《固定资产购置前可行性论证审核表》和《大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前可行性论证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119办公室,对应电子版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命名:学院/部门+可行性)发送至电子邮箱:dmuzcysysaqglc@163.com。
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每月10日汇总已上报材料,并于当月完成论证审核。
联系人:刘妤86110174 李庚原86110098
附件:1.《固定资产购置前可行性论证备案表》
2.《固定资产购置前可行性论证审核表》
3.《大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前可行性论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