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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文章 【发布时间: 2020-11-16】  【点击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于做好2021年设备购置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设备购置的计划性,提高资源投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开展学校2021年设备购置论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合理统筹规划,排序上报。

2.注重使用绩效,支持共享。

3.专家会议评审,择优支持。

二、工作安排

1.2020年11月16日-26日,各申请单位对计划购置设备进行充分的调研,自行统筹、排序,按要求填报《2021年设备购置计划表》(附件1),单价或批量价值5万以上购置项目需附《设备购置论证表》(附件2),50万元及以上购置项目需附《大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可行性论证报告(试行)》(附件3)。

2.2020年11月30日-12月4日,学校组织专家集中论证、评审阶段。申请单位答辩(按单位报送项目数安排单位总时间),专家评审排序。

具体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购置计划预申报、论证工作,相关表格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完整。

2.为确保学校如期执行2021年采购任务,各单位、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证材料。逾期或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无申请。

3.此通知中购置的设备含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图书等,统称设备。拟购设备须围绕学校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提出。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20年11月26日(周四)下班前,将本单位填报的《2021年设备购置计划表》、《设备购置论证表》和《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可行性论证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119办公室,对应电子版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命名:学院(部门)+2021年设备购置)发送至电子邮箱:413248683@163.com。

联系人:石伟涛 86110098

                刘 妤 86110174

                王君德 86110176

 


                                     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0年11月16日


注意事项:

1.此次学校设备购置论证预算总额为900万元,请各单位以此为上限作计划参考。

2.各单位根据学校发展的总目标和本单位分年度建设规划,结合实际需要,充分调研论证,按照轻重缓急排出次序上报。

3.建议突出重点,优先考虑全校教职工和学生普惠面广、利用率高的教学、科研设备,提高使用效率,尽可能减少大型设备重复购置(学校现有使用的50万元及以上设备明细可在资产管理平台http://10.0.0.29/zcpt/-设备查询-公共查询)。

4.完善配套,切合实际。各单位在上报拟购置的设备时,一定要考虑设备的配套设施是否完备、使用成本承受情况,避免不切实际的虚报,造成设备浪费。

5.本次设备购置论证工作采取各申请单位答辩,专家评审打分排序论证方式。原则上各单位分管资产的负责人为答辩人,一个项目编号为一个独立的答辩单元。

编辑:王建梅 作者:石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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