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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文章 【发布时间: 2017-11-27】  【点击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


大连医科大学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医科大学的委托,为其所需的大连医科大学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设备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大连医科大学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LYQ2017-1167

三、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投影机

2

2

电动幕布

2

3

主扩音响功放

1

4

立式专业音响

4

5

无线会议话筒(一托四)

3

6

调音台

1

7

反馈抑制器

1

8

摄像头

5

9

网络交换机

1

10

硬盘录像机

1

11

实物展台

1

12

显示器

3

13

台式计算机

1

14

网络机柜

1

15

电动会标

2

16

笔记本电脑(1)

5

17

笔记本电脑(2)

2

18

多端口转换器

4

19

笔记本电脑(3)

1

20

笔记本电脑(4)

1

21

合并式功放

1

22

全频音箱

2

23

笔记本电脑(5)

1

24

无线话筒

1

25

数码相机

1

26

录音笔

3

27

打印机

2

28

扫描仪

1

注:1.采购总预算21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本次采购的显示器、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五、报名要求:

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询价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询价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询价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询价采购文件领取的时间及地点:

2017年11月27日起——2017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 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7年11月30日09时30分前(逾期恕不接受)递交至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八、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2017年11月30日09时30分。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九、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套,售后不退。

十、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采 购 人:大连医科大学

采购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0411----84651715

传 真: 0411----84651726(自动)

联 系 人: 吴靖

编辑:王建梅 作者: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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