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医科大学的委托,为其所需的大连医科大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货物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采购预算16万元(超过采购预算,按报价无效处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委托协议)。
申请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询价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询价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询价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 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领取。
2017年11月1日13时30分前(逾期恕不接受)递交至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物流商贸大厦7楼)。
2017年11月1日13时30分。在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物流商贸大厦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