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医科大学的委托,对大连医科大学教学科研用电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60700901)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分包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A包 |
1 |
台式计算机(1) |
1 |
台 |
2 |
台式计算机(2) |
19 |
台 |
3 |
激光打印机(1) |
2 |
台 |
4 |
激光打印机(2) |
1 |
台 |
5 |
激光打印机(3) |
1 |
台 |
6 |
打印复印扫描传真一体机 |
1 |
台 |
7 |
速印机 |
1 |
台 |
8 |
一体机 |
1 |
台 |
9 |
塔式工作站 |
1 |
台 |
10 |
台式机硬盘 |
5 |
块 |
11 |
碎纸机 |
1 |
台 |
12 |
投影仪(1) |
2 |
台 |
13 |
投影仪(2) |
1 |
台 |
14 |
移动硬盘 |
3 |
块 |
15 |
多盘位外置硬盘盒 |
1 |
个 |
B包 |
1 |
交互平板电视 |
2 |
台 |
注:(1)本项目A包采购预算24.5万元,B包采购预算8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目为2个合同包,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次采购内容中的“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九期)》内的产品,否则为无效投标。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A包计算机、速印机、塔式工作站,B包交互平板电视)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即日起至2016年8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103号)。
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A包计算机、速印机、塔式工作站,B包交互平板电视)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上述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谈判文件)合格后可购买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特快专递费。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16日9: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联系电话:(0411)83603130 13352292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