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医科大学的委托,为大连医科大学科研用电子设备采购进行询价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电子设备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编号:QTCG-2016-135(采购计划编号:LNZC20160500963)
A包: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数码相机、投影仪、激光打印机等设备采购。
(具体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A包21.85万元、B包:4.1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台式计算机)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与售后服务承诺函(有效期3年);
3.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冻结。
1.资格预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0日起至2016年6月23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公休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6月24日13时-13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楼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2、投标及开标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楼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请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电 话:0411-88898528、8889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