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大连医科大学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和《大连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为提升资源投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开展学校2023年设备购置前可行性论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申请购置单价或批量价值(同类产品累计)50万元以下的设备,请申请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可行性论证。其中,单价或批量价值10万及以上的设备,申请单位需填报《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前可行性论证表》(附件1)。收到论证表后,我处原则上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2.申请购置单价或批量价值(同类产品累计)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申请单位需填报《大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前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的一、二部分。收到论证申请后,我处原则上将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答辩和评审。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购置项目论证工作,相关表格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完整。
2.请各单位根据采购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3.此通知中购置的设备含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等,统称设备。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前可行性论证表》和《大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前可行性论证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119办公室,对应电子版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命名:学院(部门)+2023年设备购置)发送至电子邮箱:
dmuzcysysaqglc@163.com。
联系人:刘 妤 86110174 石伟涛 86110098
附件:1. 《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前可行性论证表》
2.《大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前可行性论证报告》
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