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大连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始建于1986年,原名设备处,1997年更名为资产管理处,2010年更名为国有资产管理处,2015年1月在重新明确了管理内容和工作职责后更名为资产管理处。下设资产管理科和设备维修管理科。
1986年设备处成立后主要负责采购、设备管理及维修工作,实验室和实验动物中心管理工作;
1997年增设家具管理职能,手术学实验室和诊断学实验室挂靠管理,更名为资产管理处;
2010年将实验室管理职能及手术学实验室和诊断学实验室划归教务处管理,实验动物中心独立设置,其它职能未变,更名为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增加学校工程和服务类采购及房产管理等工作职能,更名为资产管理处。
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与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学校资产管理与采购工作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房屋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图书档案、文物陈列品、家具装具用具动植物等六大类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评估、统计、账务及其过程监督等相关管理工作;
三、负责进行固定资产绩效评价、资源共享及管理档案建立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用房相关事宜的管理,制定并实施学校住房货币化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
五、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及行政办公所用物资的采购、账务管理、发放和库存管理;
六、负责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工程设备除外)的保养、维护、维修等工作,并组织开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培训,协助完成资产处置的仪器设备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等工作。